几内亚比绍电子货物跟踪单 2011-11-09 几内亚比绍从2011年10月28日起的正式实施电子货物单(ECTN)项目 根据2011年8月8日的几内亚比绍交通运输和通信秘书处的决定,从2011年10月28日起,所有到几内亚比绍的货物都必须提供办理电子货物跟踪单(C.T.N.)。 所有运往/来自几内亚比绍的货物都必须在装货港申办电子货物跟踪单ECTN。 如需更多信息,请通过 info@ectn.hk <mailto:info@ectn.hk> 与FOREMOST取得联系。